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8 04:18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補習學校於少年監獄、少年輔育院設分校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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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分校教務、訓育、輔導、總務等工作,應依教育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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