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5 12:0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戒護人員表揚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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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表揚方法
    由法務部頒發獎狀或紀念品,公開表揚,並於獲選表揚當年核給公假
    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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