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3 18:58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業務革新執行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10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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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辦理收容人之配業、技藝訓練,應以調查分類之結果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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