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19 11:23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受刑人分監管理辦法
廢止日期:民國 64 年 03 月 17 日
第 24 條
凡難予矯治或性行惡劣在一年內違規三次以上之受刑人,經監務會議決議
,報經監督機關核准者,得移送於高度安全監。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