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6 00:36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動員戡亂時期流氓感訓處分執行辦法
廢止日期:民國 81 年 07 月 30 日
第 62 條
感訓處所應保持保健上必要之通風、照明,並注意內務之整潔與飲食環境
衛生,經常舉行環境內務清潔檢查,並隨時督令受感訓處分人理髮、洗衣
、沐浴等必要事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