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18:00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感訓處分執行辦法
廢止日期:民國 98 年 04 月 24 日
第 14 條
作業訓練期間應實施品德、知識教育,每日以二小時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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