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8 16:08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保安處分累進處遇規程
修正日期:民國 95 年 10 月 19 日
第 15 條
受處分人在執行中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自繼續執行
之日起重新編等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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