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3 19:58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少年輔育院條例
廢止日期:民國 112 年 05 月 03 日
第 27 條
學生出院時,應於核准命令預定出院日期或期滿之次日午前,辦畢出院手
續離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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