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5 20:52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少年輔育院條例
廢止日期:民國 112 年 05 月 03 日
第 16 條
少年輔育院得用雇員十六人至三十六人,分別擔任戒護、紀錄或繕寫等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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