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0 10:01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羈押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
第 90 條
審議小組須有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其決議以出席人數過半
數同意行之,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審議小組決議時,迴避之委員不計入出席委員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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