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4 05:13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31 日
第 22 條
受刑人之教化、作業、操行各項成績分數,分別由左列人員依平日實際情
形考核記分:
一、作業成績分數:由作業導師會同工場主管考查登記,由作業科長初核
    。
二、教化成績分數:由教誨師會同監房及工場主管考查登記,由教化科長
    初核。
三、操行成績分數:由監房及工場主管考查登記,由戒護科長初核。
前項各成績分數經初核後,由累進處遇審查會覆核,監務委員會審定之。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