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2 15:41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 95 年 06 月 14 日
第 39 條
第二級受刑人,得使用自備之作業用具,並得以其所得之作業勞作金購用
之。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