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22:28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 95 年 06 月 14 日
第 33 條
第一級受刑人於不違反監獄紀律範圍內許其交談,並在休息時間得自由散
步於監獄內指定之處所。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