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5 20:3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署辦案期限規則
廢止日期:民國 84 年 09 月 20 日
第 7 條
書記官應於檢察官指定期日後,二日內製作傳票或通知書依法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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