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6 11:52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保安處分執行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02 月 18 日
第 33 條
受處分人得依其所屬之宗教,舉行禮拜、祈禱或其他適當之儀式。但以不
妨害紀律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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