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9 05:2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及鑑定費支給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5 月 26 日
6
六  檢察機關認為證人、鑑定人到庭必須住宿旅館或第二天仍須出庭者,
    每日支給住宿費新台幣一千四百元。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