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2 08:58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學員教室守則
廢止日期:民國 93 年 08 月 05 日
7
七  每日應輪派學員二人負責講座迎送接待事宜。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