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3 19:06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學員教室守則
廢止日期:民國 93 年 08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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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上課鐘響後,學員應即儘速就座,於十分鐘後,如講座尚未蒞臨教室
    ,值星隊長應即報告教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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