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4 04:4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開放參觀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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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參觀動線之安排應事先審慎規劃,以避免侵犯收容人之隱私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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