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8 05:56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8 月 08 日
第 9 條
值勤人員承辦之案件,應填具值勤簿,於翌日上午送請檢察長核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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