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8 11:48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最高檢察署處務規程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10 月 09 日
第 22 條
檢察官每屆月終,應將本月份案件收結情形及未結原因,列表報由主任檢
察官轉陳檢察總長核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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