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8 20:01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辦理假釋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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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假釋出獄人有應予撤銷其假釋之情事者,應由原執行監獄速為處
        理。
        監獄辦理撤銷假釋事件,應檢具撤銷假釋報告表函報法務部核辦
        。撤銷假釋報告表格式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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