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5 08:03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12 月 27 日
第 52 條
數罪併罰,於裁判確定後,發覺未經裁判之餘罪者,就餘罪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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