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0.13 19:16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第 254 條
明知為偽造或仿造之商標、商號之貨物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或自
外國輸入者,處六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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