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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主管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監督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06 月 29 日
第 11 條
財團法人之董事、監察人應依本法與其授權訂定之法規、捐助章程、董事
會決議事項及本部監督之命令執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