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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受刑人與眷屬同住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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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資格:
(一)累進處遇第一級受刑人,最近一個月成績分數九分以上,且未受停
      止戶外活動之懲罰者,每月得申請一次。
(二)符合特別獎賞者,依受刑人特別獎賞辦法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