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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哺集乳室使用規則
公發布日:民國 103 年 0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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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室設有沙發、矮桌、換尿布台、冰箱、乾洗手劑、垃圾桶、緊急鈴
    、冷熱開飲機等均為公物,敬請愛惜使用,且不可攜出、不得擅自移
    動或調整,如有損害應照價賠償;使用後請保持室內乾淨,以利他人
    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