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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少年觀護所停車場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民國 103 年 03 月 24 日
第 10 條
停車場若發現未經准許停放之車輛,本所將對該車輛拍照存證,並報請主
管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