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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受刑人累進處遇評分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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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適用九十四年二月二日修正公布之刑法條文者,簡稱九十五年新新法
    ;適用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修正公布之刑法條文者,簡稱八十六
    年新法;適用八十三年一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之刑法條文者,簡稱舊
    法。受刑人適用舊法、新法、新新法及其刑期類別之累進處遇教化、
    操行成績之起分、進分及編級標準,以八十三年六月八日、八十六年
    十一月二十八日及九十五年七月一日之施行日期為基準日。(參附件
    一、附件二、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