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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辦理受刑人累進處遇評分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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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收受刑人調查考核期間,違背紀律,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
    第七條規定暫緩編級,依懲處項目:停止戶外活動一至五日者,暫緩
    編級一個月;停止戶外活動六至七日者,暫緩編級二個月。暫緩編級
    以二個月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