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收受刑人調查考核期間,違背紀律,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 第七條規定暫緩編級,依懲處項目:停止戶外活動一至五日者,暫緩 編級一個月;停止戶外活動六至七日者,暫緩編級二個月。暫緩編級 以二個月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