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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看守所辦理被告性行考核應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11 年 09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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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使各場、舍確實依照羈押法施行細則第六章之規定辦理被告性行考
    核,特訂定本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