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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受理檢舉人身分保密作業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民國 100 年 12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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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總務科收發專責人員收受機密文書時,應先詳細檢查封口是否事先遭
    人拆閱,親持陳送秘書拆封後,依檢舉內容按科室職掌交付各單位主
    管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