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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戒治及觀察勒戒費用收取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民國 100 年 0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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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戒治及勒戒費用案件之催繳移送應按月陳報,逐案載明執行情形,
      以利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