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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受刑人與眷同住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10 年 01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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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受刑人與眷屬同住期間,如有違反紀律、脫逃或其他不法之行為等,
    應負一切法律責任外,其同住之眷屬如有教唆幫助等事實,亦應連帶
    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