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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受刑人與眷同住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10 年 01 月 05 日
7
七、眷屬由管理員陪同與受刑人至懇親宿舍後不得擅自離開,亦不得在宿
    舍內炊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