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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執行命令電子公文送達收受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1 年 0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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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執行命令電子公文之主旨應不顯示義務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以減
    少公文傳遞中洩漏執行命令或個人資料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