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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執行命令電子公文送達收受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1 年 0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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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電子公文之收文時間,除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行政機關另有公告者外,
    依電子簽章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之時間為收文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