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衛生計畫及設施之指導。 二、少年之健康檢查及疾病醫療。 三、傳染病之預防。 四、病舍之管理。 五、環境衛生清潔檢查及指導。 六、藥品調劑、儲備及醫療器械之管理。 七、藥物濫用之防治。 八、少年疾病、死亡之陳報及通知。 九、其他有關身心及衛生保健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