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禁止寄入之藥品 (一)含有鴉片或甲基麻黃素類成份之藥品。(如咳嗽藥水)。 (二)含有衛生署公告毒品管制藥品條例第一級及第二級成份之藥品。( 如嗎啡、海洛因)。 (三)不明成份的藥粉等。 (四)如寄入藥品無替代性旦經醫師核可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