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執行毒品減害替代療法緩起訴處分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3 年 03 月 12 日
11
十一、觀護人應命同意參與之被告填具參與毒品減害替代療法應行注意事
      項具結書及服用美沙酮意願確認表,繳交同式照片三張,影印雙證
      黏貼完成轉介單資料登載及掃描,並與醫療機構聯繫預約掛號診期
      、診次後,以電子郵件傳遞至醫療機構指定對口聯絡人,並電話通
      知,事後並以公文正式函知。無法以電子郵件傳遞者,觀護人應親
      送轉介單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