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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監所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125
一二五、收容人在外就醫,應著囚衣,戒護人員應穿著制服,佩帶警棍、
        警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