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非上班期間,工作重點如下: (一)加強門禁管制,非本分署同仁不得進入辦公室之核心地區;對進入 本分署人員應加以詢問,並依規定登記。 (二)非上班時間應負責本分署信件之簽收及登記掛號信件,並於上班首 日上午九時前送交收發室處理。 (三)依巡邏路線,每二小時攜帶電子感應卡依序至各巡邏點查看一次。 (四)注意本分署各項水電管制,檢查門窗及關閉不必要之燈光;機電室 旁之電燈應於每日晚間七時開啟。 (五)每日勤務結束前,應確認保全系統已全部開啟,並將尚在加班人員 姓名詳載於值勤記事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