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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外籍人士於中華民國律師事務所實習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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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外籍人士於我國律師事務所實習,不得藉實習名義而實際從事律師職
    務或其他未經允許在我國工作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