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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電腦教室申請使用程序及管理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民國 94 年 10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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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使用情形彙整核閱:
    管理人員應於每月五日前將上月「法務部電腦教室使用情形彙整表」
     (如附表二) 陳報本部資訊處處長核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