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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收容人購物管理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11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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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前點第(三)項各場舍主管保存之單據,應按購買日期依序彙整成冊
    備查,每三個月送交合作社供應部統一歸檔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