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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收容人舍房作業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0 年 03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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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舍房主管每月應比照各工場造報勞作金名冊,確實填報收容人實際參
    加作業之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