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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金門監獄收容人申訴處理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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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訴處理小組於受理訴案後,應召集相關成員開會研商,並作成評議
    紀錄;必要時得通知當事人到場或以視訊方式陳述意見。如小組成員
    涉及案情時,應自行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