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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受刑人累進處遇評分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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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受刑人行狀優良有具體事證者,管教小組得研議就其具體事蹟提早進
    分。
    提早進分者,於進分前一月提早進分,應於管教小組會議紀錄,交付
    累進處遇審查會議審核及監務委員會議通過,並於記分總表上註明提
    早進分,俾便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