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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南投看守所「視聽中心」使用管理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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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視聽中心之設備共有:卡拉 OK 點唱機設備乙套、影音設備乙套、燈
    光設備乙套、冷氣機乙部、沙發椅十張,茶机五張、十四吋電視乙個
    、高腳椅乙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