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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中央門進出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6 年 0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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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入出戒護區人員,除部長、法務體系以外獲准進入之來賓、依法執行
    公務人員及辯護律師外,對其他人員衣服、鞋帽及攜帶物品,一律實
    施檢查。